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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公證人張瑞芬事務所
Chang, Jui Fen Notary Public Office
常見業務應備資料:
請務必準備好應備資料,節省辦理時間,以免來回奔波。
房屋租賃應備資料:
出租人:
1. 房屋稅單(或稅籍證明、契稅單)。
2. 房屋權狀影本或建物謄本(影)本。
3. 本人帶身分證、印章。
4. 其他附件(如屋況照片,各3份)
承租人:
1. 本人帶身分證、印章。
2. 其他附件(如屋況照片,各3份)
補習班讓渡協議書應備資料:
1. 出讓人與承讓人均須攜帶身分證、印章。
2. 教育局頒發之補習班立案證書。
赴大陸結婚所需的單身證明應備資料:
1. 本人帶身分證、印章。
2. 同次申請之戶籍謄本5份。 (記事欄不可省略)
3. 配偶死亡者,死亡證明書5份;
離婚者,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5份。
4. 最好有結婚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供核對資料。
公證遺囑應備資料:
1. 本人帶身分證、印章。
2. 見證人2位帶身分證、印章。
見證人有資格限制,如有疑問請洽公證人確認。
3. 受分配財產人(例如:繼承人、受遺贈人等)之身分資料。
4. 寫在遺囑上財產之證明文件:
土地:登記簿謄本;
房屋:登記簿謄本及房屋稅單;
存款:存簿或存單;
股票:集保存摺。
5. 其他相關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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